檢調獲報,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劉姓技師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向違建戶索取賄款;檢方訊後向法院聲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裁定劉男羈押禁見

台北地檢署28日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搜索劉嫌住所、辦公室等處,並以嫌疑人身分約談劉男、傳喚2名相關人作證;檢方訊後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昨晚10時左右向北院聲請羈押禁見劉男。

北院今天上午召開羈押庭,劉姓技師否認犯行,但法官根據相關事證及證人證述,認定劉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罪,罪嫌重大。

裁定指出,劉姓技師的供述與證人所述有諸多出入,且劉男的供述避重就輕,對案件的重要情節均未吐實,有逃亡、勾串共犯證人或湮滅證據之虞,因此裁定劉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