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崛起,各國相繼針對虛擬貨幣提出管理辦法,財政部長許虞哲今 (26) 日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上表示,比特幣買賣視同商品交易,因此應課稅,但由於目前國稅局仍難掌握彼特幣交易狀況,因此也還沒有比特幣課稅的案例。

財政部長許虞哲今天表示:「依據中央銀行認定,比特幣非法償貨幣,買賣視同商品交易,因此應該課稅。」,而國稅局也將其視為如同線上遊戲的寶物一樣,若是買賣銷售每個月達新台幣 8 萬元,則需辦理營業登記證,並且繳納營業稅。

事實上,去年就曾有立委對比特幣課稅議題做質詢,而國稅局也沒有改變對比特幣定位的認定,因此依然是同商品交易,需課稅,然而卻也指出目前沒有針對比特幣課稅的情況做統計,許虞哲說:「未來會去了解。」

此外,國稅局也指出,比特幣銷售獲利,可能比照飾金買賣,屬一時貿易營利所得,或類似黃金存摺屬財產交易所得,需自行申報,但也表示仍難掌握比特幣交易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