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衛生局表示,近年來不少藥品在社群網站上販賣,且將網站架設在國外,我國無管轄權,提高電信警察查緝困難度,為維護民眾權益,不法藥物查緝仍全力以赴,且未經核准擅自製造就是偽藥,目前網路上許多販售進口藥在台灣都沒登記或已撤銷,需負擔藥事法刑責。

北市衛生局指出,用藥必須堪慮安全品質!未具資格之賣家在網路販賣藥物,最重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網路購買藥品隱藏健康風險,民眾為保障自身權益及用藥安全,應至藥商、藥局等合法場所選購藥物。國外藥品若無中文標籤表示未經政府把關,且未經醫師、藥師、等專業醫療人員親自給予用藥諮詢,若無注意正確用量用途、禁忌及副作用等,有可能導致傷害,無法申請國內藥害救濟。

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科長王明理去年主動監控動監控網路違規件數總計3,443件,有多達200案依違反藥事法移送,追查對象都是個體戶,王明理坦言無法突破犯罪集團。王明理說,在國外網站販售還是有移送刑警局,但至於對臉書上販售藥品,不只移送刑警局,衛生局也有上去販售的臉書網頁留言,希望對方把網頁移除,而貼文的效果,是對方發現被政府盯上了,就會撤除,這有達到嚇阻的效果,但其他網頁就相對較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