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夫人吳淑珍友人種村碧君,被控交付發票給吳核銷前總統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案件由高院審理中。種村碧君不服高院裁定她限制出境提起抗告,最高法院今天駁回確定。

種村碧君為日本籍,原名「李碧君」、「李淑雅」,被控於民國93至94年間,提供139張發票給吳淑珍,一審被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使吳淑珍詐領共新台幣542萬9220元,判刑4年,褫奪公權2年。

案經上訴,高院認為種村碧君罪嫌重大,審酌種村碧君一審已遭判刑4年,有相當理由認定她有畏罪潛逃的可能,且種村碧君擁有中華民國及日本國籍,也有出境或出海而留滯國外不歸之虞,為保全審判進行及刑罰執行,裁定她自1月26日起限制出境、出海。

種村碧君不服提起抗告,最高法院認為原裁定並無違誤,也無濫用權限或顯然違背公平、比例及必要性原則的情形,駁回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