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誘拍未成年私密照案件猖獗,在去年破獲台大林姓學生誘騙121位未成年少女拍攝裸露及猥褻照片、以及另一齣網路誘拍52名未成年少女猥褻照片及影片案皆以低額交保,引起不少輿論撻伐。台灣展翅協會、兒童福利聯盟等團體今 (13) 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法院應正視網路誘騙少女私密影像事件,這些誘拍照導致不少被害人身心受創甚至自殺,但低額交保將使嫌犯易於湮滅證據甚至累犯,已嚴重妨害兒少身心發展。

兒少團體指出,匿名網路帶來的便利性也增加不少犯罪機率,非法拍攝及上傳私密照,就是近年來頻繁甚至氾濫的案例。據台灣展翅協會檢舉受理案件在2016至2017年間從222件暴升到1103件,其中有15.38%諮詢涉及性愛視訊被側錄、偷拍或自拍私密影像後被恐嚇威脅。另外婦援在2017年的調查,高達45%男性及34%女性拍攝過性私密影像,有21%女性是在未成年時拍攝,求助專線中接獲求助者最小尚未滿10歲。

根據兒少團體資料,現今歐美、日韓等10餘國皆已立法,專門處理這類未經同意誘拍及散布私密影像行為,而目前台灣司法僅透過兒少法、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及刑法來處理此類案件,兒少團體呼籲主管機關應從防治與保護被害人立場檢討立法或修法的迫切。

面對誘拍及散布私密影像議題,兒少團體籲法院裁定羈押時,除斟酌嫌犯涉案行為情節外,應慎衡量犯嫌之犯罪情狀、湮滅證據之可能性與再犯率,並考量網路科技易於複製、快速傳播、無法徹底刪除的特性,避免讓嫌犯輕易交保,以保護更多未成年人受害。

兒少團體籲法院應慎審未成年網路誘拍案件。   圖:李麗芬委員國會辦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