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紀委) 功能相輔相成,被視為中國最高領導人習近平未來反腐打虎另一重要執行單位的國家監察委員會,可望在這次全國「兩會」會期結束後,正式「掛牌上市」。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今天上午審查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草案,根據草案,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任期有2屆10年的限制,但地方監察委員會主任則無。

國家監察委員會是日前全國人大通過修憲案後,中國正在籌備設置的中央國家機構,為最高監察機關,與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同為正國級單位,國家監察委員會將與中共中央中紀委合署辦公。在功能方面,國家監察委員會將依據憲法及相關的法律負責監督、調查、處置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問題。

去年十九大剛結束時,一度傳出卸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記的王岐山,將在短暫「退休」後「復出」,轉任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與新任中共中央中紀委書記趙樂際兩人,合力繼續貫徹習近平的反腐肅貪意志。但此一「報派」職務沒有傳得多久,隨著王岐山可望接任國家副主席的情勢越來越明朗化,兩會結束後出任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的人選也將浮現。

今天的草案第2條仍然強調,「堅持中國共產黨對國家監察工作的領導」,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

第8條則提到,國家監察委主任由全國人大選舉,副主任、委員由主任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任免。主任每屆任期與全國人大每屆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也就是說,不能超過10年。

但第9條則規定,地方各級監察委主任每屆任期與同級人大每屆任期相同,並沒有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的規定。

在功能方面,國家監察委員會將依據憲法及相關的法律負責監督、調查、處置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問題。   圖:翻攝自Youtu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