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從2006年禁止校園體罰納入教育基本法,但是「體罰」並沒有絕跡,根據106年的統計,在197件教師涉及校園體罰案件中,國小111件、國中55件、高中職31件;只有75件受申戒處分、13件記過、兩位教師不續聘,一位教師被記大過。人本教育基金會呼籲,教育部終結體制暴力,把「禁止體罰」納入教師聘約,並在兩年內終結體罰,落實兒童權利公約。

人本教育基金會今天(13日)舉行「體制暴力何時終結?」記者會,人本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表示,教育基本法修法十年,校園體罰問題已由過去的八成下降到兩成多,校園體罰雖然減少了,但是老師是代表體制執行公權力,老師的暴力行為並非只是個人的失控、個人行為,他是透過國家體制對兒童施暴,而學校、教育處等教育單位有絕對的責任,禁絕一切透過體制對兒童施加的暴力。

馮喬蘭表示,體罰的本質就是體制暴力,飛踢學生胸口、掐小孩脖子、用熱水瓶燙小孩手臂、呼巴掌、打腫小孩屁股等的老師與行為,如果可以被明確處置,如果國家體制可以淘汰無法控制自己的不適任教師,解職無法保護兒童的校長和主任,校園哪來的包庇空間。
今天的記者會當中,包括立委蘇巧慧、張廖萬堅、吳思瑤、政大副教授林佳和、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祕書長葉大華、台灣家長聯盟理事長謝國清等人都出席記者會。

政大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表示,在今天提到的眾多體罰案當中,有沒有大學教授體罰大學生?體罰是暴力,暴力就是犯罪,體罰是利用小學生缺乏反抗、抵擋來體罰,但是社會上很少聽到高中生被體罰;他不認為體罰問題的出現不是程序與法規不夠完備,而是出在人性;社會團體沒有承擔起責任,使孩子成為受害者。林佳和指出,在美國,孩子入學後,教師教導他們的第一件事情就是:這是我的權利,任何侵犯你的人都要起來捍衛,再好的制度都不會讓暴力絕跡,但他支持要讓暴力獲得好的處理,阻擋不當行為的發生。

立委吳思瑤認為,目前教育部訂定的反霸凌專法缺了一角,只有學生對學生之間的規範,沒有規範師生之間的霸凌;她認為,終結體罰需要透過立法的配合與社會的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