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黑箱服貿運動」四周年的前夕,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太陽花學運「318占領立法院案」二審,今天上午10時將進行宣判。被告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自由台灣黨主席蔡丁貴、學運領袖陳為廷等人都會到場。

本案一審法院援引「公民不服從」法理,判決22名參與被告無罪。台北地檢署不服判決,以「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務」、「侮辱公署」、「首謀集遊不解散」的罪名提起上訴,由台灣高等法院受理。

對於判決結果,本案當事人包括黃國昌、蔡丁貴、陳為廷、李惠仁、王文斌、王溪河、周馥儀、莊程洋、陳廷豪、陳建斌、黃國陽、余能生 ,以及司改會義務律師團律師林俊宏、李艾倫、林子琳等人,今天都將在第一時間於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大門前,對此做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