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今(8)日在部務會報中通過「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草案,近日將送請行政院審查,期能早日送交立法院完成立法,以杜絕酷刑及其他不人道之待遇或處罰在我國發生。

內政部表示,為宣示我國捍衛人權的決心,政府積極將聯合國「禁止酷刑及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公約」及其任擇議定書國內法化,其中,「禁止酷刑公約」為聯合國九大人權公約之ㄧ,主要是保障人民免於遭受酷刑及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為宗旨,要求各國必須在管轄領域內,採取各種有效的方法,避免酷刑的存在與發生,即使處於戰爭或危及國家安全的緊急情況下,也不得延宕、擱置或減損此義務的履行;另外,任擇議定書則要求設立國家級防制酷刑機制,訪查各地可能發生酷刑的場所,並對於相關事件進行調查,讓酷刑消弭殆盡。

未來完成立法後,內政部表示,將朝向兩方面落實:一、檢視全國法令規定、行政措施,對於有違反公約規定者,均敦促修正改善,並持續追蹤;二、對於所有可能參與偵訊、逮捕、拘禁或其他拘束人身自由行為的公務員施予教育訓練,使其充分了解公約內涵,並具體落實。日後,也將定期提出國家報告,邀請國際專家蒞臨審查,提供建議以精進各項相關施政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