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稱為「查戶口」的「家戶訪查」即將走入歷史!內政部於今(8)日部務會報通過「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辦法」修正草案,以保障人權與自由為核心價值,未來員警不會再就防範危害事故等進行家戶訪查,轉而以為民服務為出發點,結合社區力量,提供社區治安相關問題等諮詢。該修正草案後續將依法制作業程序發布施行。

今年適逢解嚴31週年,過去被民眾質疑為警總再現的「家戶訪查」制度,將修法改正。內政部表示,隨著政治、經濟、社會環境的改變,昔日員警挨家挨戶的訪查已無法有效達成掌控暫住、治安顧慮人口的目的,且有侵犯人權的疑慮。內政部長葉俊榮日前曾指示警政署從制度面根本檢討家戶訪查勤務,以犯罪預防為中心,以服務取代控制,不得再任意侵犯人民的隱私權。

因此,警政署自105年12月起著手研修「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辦法」,這次修正內容重視基本人權保障,為了使員警執行訪查之目的與範圍更加明確,明定警勤區訪查目的為達成犯罪預防、為民服務及社會治安調查等3大任務。亦明定警勤區員警應嚴格遵守誠信、比例與公平正義原則及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規定,以強化對民眾人權的保障。

此外,這次修正也明確律定警勤區員警於訪查後所建立的資料,應嚴格遵守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規定,以符合人權保障之精神;並導入社區警政之槪念,結合時下流行之社群網路、電子及平面媒體等載具,將治安狀況評估納入提供諮詢服務事項,以利社區治安維護。

內政部指出,警察執法是司法程序的「最上游」,也是實踐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前線」,這次修法在保障人權與自由的基礎上,具有高度的價值與意義;再加上導入犯罪預防情境策略及社區警政為民服務等槪念,將有效提升見警率及活化警勤區制度,進而達成淨化及穩定轄區治安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