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爭個是非黑白,台大校務會議代表、國發所教授劉靜怡自掏腰包,花了五千元購買台灣大(3045)50股股票;就是要調查台大準校長管中閔擔任台灣大哥大獨董期間,到底有沒有「偷跑」。劉的動作,顯示要和35位校務代表調查管中閔擔任台灣大哥大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有無偷跑違失。

台大國發所教授劉靜怡今天(8日)在臉書上公布,已寄發存證信函給台灣大,她強調依法要求台灣大提供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的「開會次數」、「每位獨立董事或監察人出(列)席率」。

劉靜怡並在臉書表示,她是依據證交法的規定,合法要求台灣大要在一周內回覆:「台灣大哥大在2017年度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歷次會議紀錄及運作情形…」,而且,台灣大依法要回覆外,並不得造假。

據了解,劉靜怡早在數日前即在臉書貼文要以購買台灣大股票方式,取得依法獲得調閱台灣大股東相關資訊,當時她還還透過臉書徵詢合夥購股成員,但有臉友建議她直接購買「零股」,就可以成為股東並擁有調閱資料權限。

不只劉靜怡對管中閔擔任台灣大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是否涉及「偷跑」提出違失質疑;也有學術倫理委員會委員對於台大召開的學術倫理會議代理主席、法律學院黃銘傑教授也有異議,學倫委員後來表示:「根本不知道擔任學倫會議代理主席的法律學院黃銘傑是台哥大董事長捐款設立的蔡萬才講座受獎人,如果開會前知道,也會要求黃銘傑迴避…」

學倫委員批評,台大某些教授缺乏自律,遇上爭議問題,更應該了解「迴避」可以降低爭議,依照學術倫理黃真的應該要迴避;未迴避,又會留下話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