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局振興花蓮觀光產業專區為因應上月6日花蓮地震影響,推出「3355旅宿」活動,鼓勵民眾前往花蓮旅遊,協助振興當地觀光。

觀光局編列500萬元預算推出3355旅宿,活動自本月6日至今年6月30日,民眾到花蓮地區旅宿達3天2夜以上,且3人以上、19人以下同行,可享補助住宿費每人最高新臺幣500元,每人補助1次為限。如實際住宿費用未達補助金額,以實際住宿費用補助。

金額計算方式,觀光局表示,若3人同行3天2夜的住宿金額為4500元,補助金額為1500元,即500元乘3人的費用;而若需補助的金額超過住宿費則不需繳交。活動期間,業者將開立原金額發票,再由業者檢附申請表及申請補助金額。

對於活動申請,觀光局表示,民眾可先至臺灣旅宿網活動專區查詢參與本次活動旅宿名單,於花蓮地區至少住宿3天2夜,在實際入住後與業者核對身分證件及填寫補助申請表,確認符合資格即可現場折抵房價。

持住宿禮券仍享補助

在活動期間,民眾持住宿禮券實際入住後,與業者核對身分證件及填寫補助申請表,確認符合資格由旅宿業者以現金將補助金額墊付給住宿旅客,再由業者檢附申請表及禮券(以正本為原則)申請補助金額。

觀光局解釋,民眾若持面額2,000元禮卷,業者代墊補助金額1,500元現金給旅客,嗣後業者再申請補助金額1,500元。此外,若持觀光護照等其他優惠券住宿,也與此方式辦理。

住宿兩夜但不屬同旅宿

觀光局指出,若民眾住宿不同觀光旅館、旅館或民宿,民眾第1晚住宿時,應與業者核對身分證件並請業者協助填寫申請表,及開立發票或收據作為住宿證明;第2晚住宿時,應出示該張申請表,經業者核對身分證件並填寫同一張申請表,確認符合資格即可現場折抵房價,再由業者檢附申請表及發票或收據等住宿單據申請補助金額。

自由行旅客透過旅行社或訂房網站代訂

觀光局表示,透過旅行社或訂房網站代訂觀光旅館、旅館或民宿之旅客,在補助期間內完成住宿,且符合資格者即可適用補助。為避免民眾重複申請其他旅行業相關補助,民眾以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作為申請單據時,應提供正本。

它也指出,參加公司行號、機關團體及旅行社安排之旅遊團體不適用本補助。

觀光局最後補充,活動經費有限,可能提前公告截止日期,建議民眾預訂30日內之訂房為宜,並儘早前往花蓮旅遊及完成住宿。若於活動截止日前完成住宿者,仍享有補助;活動截止日後才完成住宿者,即便已事先完成訂房,仍不得享有補助,若有相關疑慮,可至觀光局行政資訊網或臺灣旅宿網「3355旅宿活動」專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