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在上個月6號遭受大地震重擊,重建之路漫長艱辛,行政院對此成立「0206花蓮震災救助及重建專案小組」,積極推出金融救助、賑災專戶、便民服務、稅務減免等協助措施,協助災民度過難關。

「0206花蓮震災救助及重建專案小組」召集人陳美伶今(5)日表示,第4次會議已在今天下午舉行,重建專案小組曾多次赴花蓮現地會勘,積極瞭解花蓮重建需求及重要議題,提出解決方案。專案小組將持續運作,直到重建工作完成為止。

包括內政部、交通部、經濟部、財政部、衛福部、環保署、國發會、主計總處、金管會、賑災基金會等部會,都參與這次會議,並報告目前推動中的重要重建措施。

有關產業協助、紓困及振興措施部分,經濟部及交通部表示,目前已經與當地業者及縣政府討論彙整,如交通部觀光局已推出多項振興花蓮觀光產業措施,積極研擬相關產業復甦行動計畫提報行政院審查。

有關道路、橋梁、校舍、農路等公共設施及公有建築復建,由工程會會同交通部、教育部、農委會及主計總處,本從優、從簡、從寬、從速原則,對災後搶修搶險工程,已會勘並執行完成,其餘待花蓮縣政府彙報中央後,將於3月底前全部核定。

內政部指出,有關民眾房屋受損後續協助,其中租金補貼、房屋耐震評估補助及危險建築拆除補助等部分,應由花蓮縣政府儘速彙整相關需求提報內政部;民眾如需重建危險老舊建築,亦可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及「建築物耐震重建輔導試辦計畫」加速處理,並獲得相關補助。至於重建用地如有需要國有土地部分,財政部將視個案提供協助,並簡化行政程序,於提報後1個月內完成。

另外,關於花蓮縣政府107年度總預算計畫型補助、花東基金及106年度追加減預算等編列縣配合款,若縣府確將經費移為震災之用,並經主計總處確認已無財源,可再由花東基金予以協助。

而有關衛生福利部及外交部收受之各界捐款部分,衛福部會將募得的款項及清冊,撥付交由花蓮縣政府作為重建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