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初的花蓮強震除了造成死傷外,對花蓮基礎建設和民宅也造成不小的傷害,政府部門在第一時間搶救外也展開後續的重建方案規劃,行政院「0206花蓮震災救助及重建專案小組」,昨(23)日下午於行政院舉行第四次會議,決議補助在三月底完成核定。而花蓮縣政府建議發放國民消費券的提案,主計總處認為緩不濟急,因此被打了回票。

其中受損嚴重的公共建設涉及全民安全,道路、橋梁、校舍、農路等公共設施及公有建築復建,工程會會同交通部、教育部、農委會及主計總處,本從優、從簡、從寬、從速原則,加速會勘及提報所需經費,中央部會應於3月底前全部核定。

私部門中又有企業和個人房屋,產業協助、紓困及振興措施,有關實質的補助,經濟部、交通部會與當地業者及縣政府討論彙整後,研擬計畫報院審查。房屋重建用地如有需要國有土地部分,財政部會視個案情形提供協助,相關行政程序遵循本簡化原則,且會於提報後1個月內完成。

這次受損的房屋中,有些沒有完全倒閉,但是被判斷為危樓,在過年前夕有家歸不得,至,其中租金補貼、房屋耐震評估補助及危險建築拆除補助等部分,縣府儘速彙整相關需求提報內政部;未來民眾如需重建危險老舊建築,可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及「建築物耐震重建輔導試辦計畫」加速處理,並獲得相關補助。

腦力激盪下,會議中也有些突發奇想,花蓮縣政府建議發放國民消費券,但國庫署指出,發放消費券尚須訂定特別條例及預算,恐緩不濟急,且依過去經驗並無明顯效益;主計總處表示消費券的目的在刺激消費,目前尚無消費停滯現象,且此次為區域性災害,似無發行全國性消費券的必要,被打了回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