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強震後,提點子(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有市民朋友要求交通部氣象局公開「即時地磁訊號圖」,中央氣象局今(21)日回應,這份「即時地磁訊號圖」已於107年1月2日起開放在資料平台上,有需要的朋友可上網查詢相關資料,不過氣象局仍提醒,針對全國氣象、地震或海象等現象之預報或警報有相關法規規定,請市民朋友在使用資料時多留意,避免觸法。

氣象局表示,有市民朋友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國民提議(提點子)」提議「請氣象局立刻對一般民眾公布即時地磁訊號圖」,中央氣象局已於107年1月2日起於該局開放資料平台公開這項資料供下載參用。

氣象局歡迎應用資料進行地震科技研究工作,但因提議內容敍及地磁資料應可預測規模5以上之地震,而現今地震預測技術尚未成熟,且我國並未開放地震預測之發布,為避免使用資料時發生觸法情事,有兩點要提醒。

首先,目前世界各國對於地震預測工作皆處於研究階段,常用方法包括全球導航衛星系統之地殼形變、電離層全電子濃度變化、地下水水位異常、地球磁場變化與地震活動異常等,目標為整合各式研究方法後能對特定時間、地點與一定規模以上之地震進行發生機率之評估,尚無法以單一方法(如地球磁場變化)進行地震前兆之判讀,亦尚未成熟足供地震預報作業運用。

另外,依照《氣象法》第17條第1項規定:「全國氣象、地震或海象等現象之預報或警報,由中央氣象局統一發布。但軍事或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建制之氣象單位,因軍事或飛航安全需求對特定對象所發布,或依第18條第1項規定許可發布者,不在此限。」,同法第18條第1項規定:「機關、學校、團體或個人經中央氣象局許可者,得發布氣象或海象之預報,但不得發布警報或災害性天氣中之豪雨及颱風之預報。」,是以,我國並未開放機關、學校、團體或個人發布地震預測,運用地震與地球物理相關資料之同時,應請注意上開規定。

不過仍提醒市民朋友,針對全國氣象、地震或海象等現象之預報或警報有相關法規規定,請在使用資料時多留意,避免觸法。   圖:中央氣象局提供

中央氣象局已於107年1月2日起於該局開放資料平台公開這項資料供下載參用。   圖:中央氣象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