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高鳳仙調查「據訴,臺北市立景美國中教務主任許水龍為該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下稱性平會)委員,卻於106年1月3日對女教師做出熊抱、撫胸等行為,事後利用職權,逼迫幹事作偽證,且對女教師造成二度傷害」案件,監察院於1月18日通過許水龍彈劾案後,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議於2月12日再度通過調查報告,及對景美國中、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之糾正案,並檢討議處失職人員。

高鳳仙表示,景美國中於106年1月6日上午9時45分知悉本案,卻遲至18日上午9時44分始進行校安通報,違反應於24小時內通報之規定,延遲通報11日,有明確違失。該校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委員未依規定,由雇主與受僱者代表共同組成,且該校處理過程未以保密方式處理,許水龍於被申訴性騷擾行為當日,參與緊急危機處理會議,並於會議中希望輔導主任能關切A女,均有不當。

高鳳仙指出,總務處幹事劉美沅於調查小組訪談時,為不實證述,經載明於調查報告中,吳秋麟校長已看過該報告,竟於106年9月4日,將劉美沅陞任文書組長;吳校長明知英語科吳姓老師無特教專業,卻違法指派其支援特教班教學工作,致A女無法於其聘期屆至前,報考該校特教班代理教師;且景美國中於106學年度,未依法規及特教推行委員會決議,對資源班學生之區塊排課需求,提供優先排課協助,影響特殊教育學生之就學權益,均核有違失。

監委指出,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張寶莉督學於接受許水龍投訴郭姓老師洩密性平事件時,明知督學對疑似性平洩密事件並無調查權,卻約談郭師調查,又未依規定作成視導紀錄,致郭師心生恐懼,有明確違失。

高鳳仙指出,除提案糾正及檢討議處失職人員外,另於調查報告中要求臺北市政府、勞動部檢討改進,理由為:臺北市政府疏於對轄區景美國中實施性騷擾防治之勞動檢查,勞動部亦未落實監督,均應積極檢討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