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末聯歡尾牙除了餐敘,常見摸彩活動炒熱氣氛。但是立法院助理工會日前舉辦歲末尾牙,卻有眾多政府機關提供摸彩品。立委助理平日協助立委準備政府機關的質詢,兩個監督與被監督者的界線,在尾牙場合上格外模糊。

「文化資產局提供郵政禮券五千元!」台上喊得激情,台下等地興奮。這些摸彩品有現金有禮券,除了有政府機關像是文化資產局、法務部調查局等提供,還包括公設財團法人或公股銀行等,金額多數在三千元到五千元不等,而最大獎則是財團法人建築研究中心提供的JVC電視一台,市價25000元!

2016年,蘇嘉全院長上任初,誓言改革國會,推「新三不」政策──各部會送禮一律退回,改革國會送禮文化,但至今任期已過半,送禮情事,不曾斷過。其中有見報的「立委發文向國營企業,限期提供彩獎品」,未見報的歲末聯歡尾牙,公務單位、公營行庫「贊助」禮卷抽獎等,導致蘇院長前門退禮、立委、助理後門收禮摸彩的怪異現象!

現行各機關所編公關費,幾乎都有民意代表聯繫等項目,目的不外乎立委能在預算監督上手下留情,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目前《公務員服務法》第十六條僅規定「公務員有隸屬關係者,無論涉及職務與否,不得贈受財物」;但官員與民代並非隸屬關係,不在規範之列,儘管立委強調絕非「強索」,但對於立委監督職權有說不出的詭異。

儘管民進黨立委曾提出「公務員服務法修正草案」,增列「公務員對於有監督關係之民意代表,不得贈受財物及餽贈」。但法案仍躺在立院還沒通過,想當然爾,畢竟誰笨到會自砍「福利」呢?

立法院對行政院屬於監督關係,官員對立委送禮、提供摸彩獎品、禮券,形同變相「賄賂、籠絡」不論是立委本身、或是公費聘用的助理,都應被禁止收禮,號稱新政府、新國會就該從「不請客、送禮」做起,不要以為議事公開透明,就是小清新,否則被看破手腳,只是遲早的事!

作者:田君陽 現為公督盟政策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