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陞案經過台北地方法院一年多審理,判決今 (2) 日出爐;樂陞董事長許金龍等人被北檢依違法證交法內線交易等罪起訴,地方法院判處許金龍有期徒刑18年,併科罰金新台幣1億元,全案可上訴。許金龍則落淚表示讓他交保他才能去解決問題。

檢方起訴許金龍前(105)年策畫虛假的併購案,坑殺2萬名投資人,不法獲利高達40億7023萬多元,痛斥他嚴重擾亂金融秩序且犯後態度惡劣,從重求處最長有期徒刑30年。去(106)年1月24日,台北地檢署偵結樂陞案,認定許金龍涉嫌以「不實私募,密約套利」,共涉及七個犯罪區塊。今日台北地院審結,判許金龍有期徒刑18年,併科罰金新台幣1億元。

許金龍案發後遭壓制今,在最後辯論庭時落淚,表示「我不會逃,不想逃,也不知道怎麼逃」,呼籲讓他交保,而許金龍延押與否法官尚未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