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事故總是佔據報紙、電視新聞的社會版,每日社會新聞多與車禍有關。事實上,世界車禍傷亡密度最高國家名單,台灣榜上有名;據我國交通部統計,近4年,因交通事故致死傷人數每年約40萬人不等。105年,交通事故後30日內死亡人數達2,877人,換算之下平均每日有近8人死於交通事故。針對這些驚人的數字,監察委員張武修、王幼玲自發申請調查,望能找到改善方法。

交通事故除了造成傷亡者損失,也增加了相當驚人的社會成本;據交通部推估,每增加1位車禍死亡民眾,社會成本增加約新臺幣(下同)1,600萬元;每增加1位車禍受傷民眾,社會成本增加約100萬元。單以103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819人及受傷41萬3,229人數估計,社會成本便增加金額達4,423億3,300萬元,鉅額社會成本,不容小覷。

針對這個社會議題,交通部等相關單位已設定於108年交通事故後30日內死亡人數降至2,500人以下;18至24歲機車族群,由目前每年400人死亡,降至250人以下之目標。另外,也同時研議是否加強駕照的考照訓練、延長上課時數及嚴格執法等措施,並督促相關權責機關重視交通問題。

未來交通部能否確實達成所訂之政策目標、有無參照其他國家將易肇事路段標示公告,或將高肇事路段與GPS系統整合等等,都在監察委員關切之列,望能藉此提升大家的交通安全,並降低社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