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空企業工會今天召開記者會控訴華航非法解雇4名空服員,並且要求華航盡速恢復這4位空服員的職務。華航下午發出聲明回應,這4名空服員在過去值勤任務時,曾分別發生多次遲到、未報到(曠職)、請假事由不符事實,或曾待命拒絕任務等行為,4名空服員連續2年綜合評比結果,已達本公司不適任人員標準,才依規定資遣。另外,針對工會指出將員工「哄騙至密閉空間內,限制人身自由,要求簽署自願離職書」,華航否認,並且強調當日所有談話皆於空服管理部辦公室公開場所進行,非工會所指情況。

中華航空企業工會曾指出,有四名華航空服員,在去(2017)年度考績尚未公佈前,就被華航以兩年考績丙等、請假次數過多、無法勝任工作為由逕行通知解僱,其中甚至有人被以「開會」為理由,哄騙至密閉空間內,被要求簽署自願離職書,否則無法離開,而當事人想要尋求協助,甚至被告知「不得通知工會」。

針對工會的指控,華航澄清,華航與所有企業相同,都會評鑑所有員工年度表現,僅對極少數不適任者,予以資遣。考績評比係由個人平日工作表現、出勤狀況、獎懲事蹟等項目進行年度綜合評量,計分比例、方式開誠佈公。一名空服員年度平均飛行近百個來回班次,由不同的客艙經理輪流做工作表現評鑑,公信力經得起考驗。

另外,4位空服員在過去值勤任務時,曾分別發生多次遲到、未報到(曠職)、請假事由不符事實,或曾待命拒絕任務等行為,本公司去年度對4名空服員分別進行面談輔導達7至17次不等,多次明白告知考績及人事相關規定。4名空服員連續2年綜合評比結果,已達本公司不適任人員標準,依規定予以資遣。

針對工會誣指本公司將員工「哄騙至密閉空間內,限制人身自由,要求簽署自願離職書」,本公司澄清當日所有談話皆於空服管理部辦公室公開場所進行,工會必須對此誣指行為,負起法律責任。

華航重申,員工的表現,事關企業的競爭力,為了對內維持公平,對外維持競爭力,資遣員工是公司最不願採取的方式。本公司盡力避免被資遣者在未來求職上造成困擾,卻換來工會以錯誤方式介入個案,非常不智且侵犯公司管理權,工會由對立的角度切入任何議題,會讓公司在行政管理上窒礙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