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前(105)年年中遭美國紐約州金融署(NYDFS)重罰1.8億美元、折合新台幣57億元後,兆豐金控旗下兆豐銀行今(18)日發布重大訊息稱,該行再度挨罰2900萬美元。金管會對此表示,尊重美方裁處權,並將視美方對兆豐的缺失改善認可程度而開罰,且必要時將對兆豐美國3分行金檢。

不過財政部認為,此次裁罰針對舊缺失且無涉洗錢,美國聯準會(Fed)也認同兆豐銀行推動公司治理、法令遵循及洗錢防制的努力。財、金兩主管機關對於本案立場,明顯不同調。

兆豐銀行今天發布重大訊息,由於美國紐約分行、芝加哥分行及矽谷分行在2016年風險管理及防制洗錢制度未達監理機關標準,遭罰2900萬美元(約折合新台幣8.7億元)。

金管會隨即發出新聞稿指出,金管會透過跨國監理合作,知道Fed於105年間陸續對兆豐銀行紐約分行、芝加哥分行及矽谷分行辦理現場檢查後,發現兆豐美國3家分行有檢查缺失,且Fed可能採取Enforcement Action(執法動作)。因兆豐銀行最終是否被裁罰,金管會仍須尊重Fed的裁處權,且海外分行的裁罰結果應等當地主管機關正式對外公布後,金管會再對外說明為宜。

對於兆豐銀行再度遭美開罰,金管會表示,除持續督促兆豐銀行積極因應及改善外,並積極與美國當地監理機關保持聯繫,且表達金管會已要求兆豐銀行充分向Fed說明該行對於提升防制洗錢法令遵循的努力。另外,Fed於本案裁罰內容中,亦述及對於兆豐銀行總行強化公司治理及對分行營運監督管理的努力,予以肯定。

金管會指出,美國對於外國銀行的分行是採雙元監理機制,亦即由Fed與州政府監理機關共同監理,原則上這兩個監理機關會進行監理資訊交流,且任一監理機關發現缺失,可單獨就相關缺失採取監理行動,或與另一監理機關共同採取監理行動。而Fed對於兆豐銀行美國3家分行的缺失檢查時點距兆豐銀行與紐約州金融署簽署裁罰1.8億美元的合意令接近。

兆豐銀行紐約分行105年遭美國NYDFS重罰後,金管會於同年9月14日對兆豐銀行開罰新台幣1000萬元,並要求解除總經理等5名人員,針對兆豐銀行美國3家分行類似的缺失,金管會表示,將視美方對其改善的認可情形可再度開罰。

金管會指出,因美方給予兆豐銀行改善期程在107年第一季,如有必要,金管會將對兆豐銀行美國3家分行的改善情形再辦理金融檢查,並依檢查結果處理。

金管會同時表示,為整體強化本國銀行海外分行防制洗錢及法令遵循,已陸續從法制面、機構監理面、檢查面等面向推動多項措施,金管會會持續積極與各國主管機關建立密切的跨國監理合作關係,強化合併監理及跨國監理合作。

不過,在財政部發布的新聞稿中指出,美國金融監理採聯邦與州政府雙軌制,由聯邦及所在地州政府共同監理。2016年8月紐約州金融署(NYDFS)對兆豐銀行紐約分行簽署裁罰合意令後,美國聯邦儲備銀行(FRB)即以2016年6月30日等為查核基準日,對紐約分行、芝加哥分行及矽谷分行進行回溯金檢。

財政部表示,查核結果是美國聯邦準備理事會(FED)對已存在同一類型制度缺失予以裁罰,屬於不同監理機關對同型缺失進行處分,並非兆豐銀後來發生新缺失,亦無涉洗錢等不當情事,且FED裁罰令中亦認同兆豐銀行在NYDFS裁罰後推動公司治理、法令遵循及洗錢防制的改革決心及努力。

財政部強調,身為股權管理機關,兆豐銀行裁罰事件發生後,財政部即派任兆豐金及兆豐銀行的董事長與總經理,全面改組兆豐銀行董事會,強化董事會監督功能,督導兆豐銀行就NYDFS裁罰缺失改善計畫如期如質確實執行。

新聞稿說,此外,兆豐銀行董事長張兆順、總經理楊豊彥上任後,亦多次主動拜會FRB及分行所在地州政府金融監理機關充分溝通,並全面檢討防制洗錢與法令遵循作業、成立洗錢防制專責部門及相關委員會、建置洗錢防制資訊系統、聘任專責法遵人員、擴增法遵及洗錢防制人力、強化人員培訓等,投入金額逾新台幣10億元,對於提升法遵及洗錢防制機制,應有相當助益。

財政部指出,後續也將從制度面及實務面上,持續精進公股管理作為。先前已修正股權管理規範,增訂重大事件通報機制、強化董事及董事會督導責任及積極作為義務、加強公股代表考核成效等。本次與FED金檢協商過程,財政部皆充分掌握重要進度,並立即指示具體辦理方向,積極督導降低衝擊,相信已發揮應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