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楊女士今(17)日在國民黨立委林麗蟬的陪同下,泣訴自己由於無法取得身分證,導致其無法工作難以承擔家計,然而在台灣這種個案屢見不顯,對此,林麗蟬指出,目前外籍配偶或陸配只要經法院判決認定為假結婚,其國籍將被無限期撤銷,她建議未來應先召開審查會,仔細確認是否觸犯假結婚事實,另外,政府也需先協調其母國,確定能恢復國籍後才能撤銷在台國籍。

陸配楊女士當初經由仲介公司介紹,嫁來台灣多年,並與先生育有10歲與12歲小孩,身為中度身心障礙的先生目前處於無業狀態,只能靠楊女士擔負起全家的經濟來源,前幾年,先生因卡債,怕牽連太太與小孩,便與太太和議離婚,後來因當初介紹他們認識的仲介公司遭到起訴,判決書中有明載他們的婚姻是「假結婚」,導致楊女士被須被撤銷國籍。陸配楊女士上午聲淚俱下,希望政府還她身分證。

與會的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廖元豪表示,不管是不是「假結婚」,政府要思考的是,婚姻與國籍以及刑事案件與公民身分是否要綁在一起看,建議政府朝先回復國籍再撤銷身分證的制度方向來立法,盼不要再出現「無國籍人球」。

對此,行政院陸委會研究委員何達仁說,此個案目前並未要楊女士強制出境,而是還在暫緩狀態,且執行機關還是可以讓他們維持定居身分來處理。

另外,內政部戶政司專委陳子和回應,2016年立法院修訂《國籍法》第19條後,若發現當事人是虛偽結婚,兩年內就須撤銷其國籍,但若彼此婚姻關係5年以上,就不能撤銷其國籍。

隨後,國民黨立委林麗蟬點出此個案的癥結點,她說,但目前只要法院判決,就可以無限期撤銷外籍配偶或陸配的國籍,她建議,未來應先召開審查會,仔細確認是否觸犯假結婚事實,另外,政府也需先協調其母國,確定能恢復國籍後才能撤銷在台國籍。

針對「無國籍人球」,國民黨立委林麗蟬建議,未來應先召開審查會,仔細確認是否觸犯假結婚事實,另外,政府也需先協調其母國,確定能恢復國籍後才能撤銷在台國籍。   圖:趙婉淳/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