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不斷的《勞基法》修正案上週在立院三讀通過後,台北市政府勞動局今(15)日針對修法後地方執行可能遇到的問題,對中央提出包括加班補休應設期限、每3個月加班時數計算週期明確定義、依法報備查應設期限、事業單位的行業別由中央認定等4建議。勞動局長賴香伶特別強調,這跟槓上中央毫無關係,所提出的都是善的建議、好的方案,但她也坦言看到很多第一線工會領袖對這次修法的疑慮,這樣的過程更值得審思,「一個勞工主管機關,不管中央或地方,都擔負著勞工的期待」。

北市勞動局上午於萬華辦公大樓6樓會議室舉辦「勞動局30周年回顧與展望」記者會,以勞動局創立30週年感恩活動為主軸,邀請本市各工會聯合組織,共襄盛舉,用熱情及行動支持勞動局30年累積的成果,並針對近來《勞基法》修正案通過後,向中央提出相關建議、因應方案。

賴香伶指出,今年適逢《勞基法》再次修正休息日加班費、每月加班時數、輪班間隔、7休1及特休遞延等條文,由於台北市事業單位居全台最高,勞動局已收集相關意見,為化解勞資雙方對新法的疑慮,勞動局將向勞動部建議部分修正施行細則修法或函釋,例如:加班補休「屆期」核算工資如何實現、每3個月累計加班時數的認定、勞資會議同意後限期備查等問題,期待中央儘早於新法3月1日正式實施前補足法規缺漏,讓勞雇雙方的法律遵守與地方政府的執法都有明確規範。

另外,為因應修法帶來的衝擊,勞動局已擬定4個重點執行方向,首先將勞工健康狀況列為《勞基法》第84條之1工作者保護核定要件,並提出防過勞策略,審查企業提出的《勞基法》第84之1條責任制勞工的約定書,並於106年底曾廢止351人約定書,防止勞工過勞危害;其次,落實企業內勞工參與制度,啟動強化勞資會議輔導計畫,首先將鎖定勞工200人以上事業單位輔導設立並召開勞資會議,第一波鎖定台北市上市上櫃公司未設置勞資會議的283家限期查處;再者,針對違法事業單位實施專案勞動檢查,除了針對醫療、運輸等重點行業檢查的輪班間隔、連續工作天數及加班工時部分,並將鎖定保全、客運、貨運等高工時行業進行勞檢。

勞動局也於官網設置「勞資會議專區」,勞工可上網進入專區下載、查詢已設立勞資會議的事業單位。勞動局也將辦理勞教課程,增進勞資雙方對於新修法規及勞資會議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