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臨時會近日展開監察委員審查程序,並宣布於16日行使監委同意權投票。台灣社在今 (13) 日 發布聯合聲明稿表示,強烈支持這項延宕許久的同意案儘快通過,台灣社表示,這項人事同意案有多重要,看看國民黨歇斯底里的反對態度,就可以了解。

聯合聲明中指出,行使監委同意權在現行的憲法未修改前有其必要性。監察院所負有彈劾、糾舉及糾正的職權和功能,與接受人民的陳情等項職務,須由稱職的人去扮演;對救濟行政濫權與司法偏頗所造成的弊害,也有相當的存在必要性。再者,對尚未建立完善機制而弊端深重的司法界而言,善用監察權彈劾當前不適任的法官與檢察官,更是唯一可行的方法。

台灣社表示,在正常的文明國家中,司法應是社會正義最後一道防線。但是,台灣的司法機關本就是國民黨黨國一體時代打造出來的怪物,本身就是犯罪集團一部分,現在更成為保守反動勢力的最後防線。

台灣社說明,只要看到在卸職前夕,北檢唐突簽結馬英九140多案,並且目前依然「逢馬必轉彎」、近日北院宣告「國語日報非政府捐助的法人機構」等案,就會明白轉型正義的最大障礙就是司法!另外,近日社會中多項令人義憤填膺的恐龍法官案,常用「有教化可能」等搪塞理由,輕縱惡性重大的加害人,如何救濟?可否迫令其等退場?以司法界自相包庇作風,是否只能指望監察權可以順利行使?

2016
大選後,國內產生新民意,監委組成也應反映出新民意。新的民意,要求轉型正義、要求平反冤案冤獄、要求清算不當黨產等。台灣社認為,陳師孟能對台灣司法清明有所貢獻,他未來擔任監委後,將以「三分打老虎、七分打恐龍」的精神,處理政務官與高階公務員,司法恐龍和具有政治意涵的案件將會是他主要的關切,也正是符合前述這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