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舉辦統一發票話據表演遭藝文團體投書指控,以36萬元價格要求演出144場次,每場次預算2500元,且表演人數須4至6人,形同政府部門帶頭剝削藝文表演工作者,造成血汗負面觀感。文化部表示,相當重視藝文工作者的勞動權益,肯認對於台灣藝文軟實力的貢獻及價值,藝文工作者應享相對應之工作報酬。

文化部建議,各政府單位運用藝文表演多元形式來宣導政策,辦理藝文採購時,要考量各類創作呈現方式、製作演出人力規模及特質等因素,先向當地主管文化業務機關確認採購需求,規劃出符合藝文團隊投入藝文展演工作的合理預算金額,善用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以維護藝文工作者之基本權益。

為了強化各級機關辦理藝文採購專業知能,文化部已與工程會在106年共同增修出版「藝文採購作業參考手冊」,並上載文化部及工程會網站,以QA問答方式解答藝文採購程序及各種問題。此外,文化部除對部內同仁辦理採購教育訓練外,近期將與工程會研商規劃全國性藝文採購教育訓練課程,以提升藝文採購的品質。

文化部表示,為改善現行藝文採購,業已委託研究,廣泛蒐集實際工作者意見,相關評估報告已在107年度完成,未來將提出後續規畫藝文採購改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