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視今(11)日召開董事會決議,認定總經理郭建宏「不適任」。郭建宏晚間發表聲明指出,除深表遺憾外,更無法接受「不公不義、政治操作」的結果,將依法提告。

華視今天召開第23屆第14次董事會議,依往例在會中進行對總經理的年度考核,經不記名投票方式,過半數做出「不適任」決議,自今年3月1日起,將終止郭建宏與華視的委任關係,主要理由為:「無法落實公廣集團經營理念。」

郭建宏去年1月才上任,對於遭拔除總經理一職,他今晚在華視大樓召開記者會發表聲明,為自己平反。

他表示,華視2016年虧損3.35億,董事會盼虧損能降到2.3億,同時要滿足NCC的自製和新製比率規定,經一年努力,華視製作多檔戲劇和節目,下半年重點時段自製率達100%,並控制虧損在1.67億,卻被操作評核為「不適任」。他反問:「請問11年來業績最好的總經理不適任,誰才適任?」

郭建宏說,2017世大運期間,他戰戰兢兢完成轉播,為華視創造7000萬業績,重新擦亮華視品牌;近一年來華視製作八點檔連續劇「春風愛河邊」,還有綜藝節目「天生王牌」及「綜藝菲常讚」,其中「綜藝菲常讚」收視率是華視15年來星期六黃金時段的最高峰;為了報金鐘獎,還製作了兩部電視電影,「檢視本人到任時的承諾,都已兌現」。

他指出,華視是公廣集團的一員,卻被誣指為「小民視」、「台獨三台之一」,在他任職期間,不惜多次抗拒許多不合理的要求與承擔壓力,對於董事會被「黑手」在背後介入,導致他被惡意對待,他希望府院能夠正視。

郭建宏表示,對於華視董事長陳郁秀及部分董監事所指陳不實的惡意抹黑,他將依法提告,相信「真理站在正義的一邊,而法律是維持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

郭建宏向媒體發表完聲明,陳郁秀也隨即上台,說明董事會決議內容及理由。

華視今晚公布的「總經理評核書面資料」中,列出郭建宏不適任的7大原因,包含領導力較不足、管理能力可再加強、對於董事會及監事會議結論未能適時執行、預算編列缺乏正確性、節目製播缺乏前瞻性及差異性、個人交際費用控管及缺乏對內部稽核功能的尊重,認定郭建宏「不適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