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教育部國語日報董事會為了國語日報歸屬爭議對薄公堂;台北地院今天宣判教育部敗訴;國語日報表示,尊重法院的裁決。對於法院的判決,教育部終身教育司長黃月麗態度強硬表示,將在收到判決書正本後,十日內提出抗告,否則無法對社會交代

教育部在去年10月向台北地方法院遞狀申請解除國語日報全體董事職務外,並請求指派臨時董事,協助修正捐助章程及改選新一屆董事與監察人;而台北地院今天宣判教育部敗訴外,並認為教育部一再認定國語日報是教育部捐資成立,屬於教育部所有;但是,教育部未能舉證證明國語日報在清算資產後,教育部有編列預算或給予補助協助國語日報營運,教育部的主張很難被採認。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長黃月麗態度強硬表示,將在收到判決書正本後,十日內提出抗告,否則無法對社會交代;黃月麗表示,針對國語日報案是在該社發生兩派董事紛爭後,因董事長林昭賢向教育部提出檔案證明,國語日報確實為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為確保公益,以及現任董事紛爭不斷且決議不依法修正捐助章程,才造成教育部決定依民法第33條第2項規定向法院遞狀。

而教育部提出了民國44年,17位董事簽定「國語日社財產管理人公約」資料,證明17位董事只是管理人身份;教育部也將這些證據提列給法官,但未被採信。黃月麗表示,在整個事件中,教育部絕非空言主張,也非無的放矢;若這項裁定是真的,即國語日報非政府捐贈,教育部將無法對社會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