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今(26)天三讀通過《駐外外交領事人員任用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將非職業外交官任用比例,由現行的10%提高至15%,換言之,總統未來除了可派任特任大使與特任常務代表外,最多還可派任14名簡任文官擔任外交官。

提案的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指出,馬政府在2013年就曾提出修法,打算放寬大使、常任代表及副常任代表等職務的資格,當時遭民進黨團質疑,認為應有所限制,遂在國民黨立委王惠美的建議下,加上「員額不得超過其編製員額10%」的限制,以保障職業外交官升遷,但卻因修法技術問題,大幅限縮總統職權,此次修法是要「把被烏龍限縮後的總統職權,恢復一點點」。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接著上台發言直言,民進黨上任後,一再放寬政務任命的政務官職務,已經開放超過上百人。她解釋,日前通過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其中政務官部分,二級機關的副首長與三級機關首長,分別提高到52人與25人為限,近日又再提出駐外機構組織通則修法,得增加公使、副常任代表10人。

經朝野表決後,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規範非職業外交官員額,除特任大使及特任常任代表外,從原本的10%,提高到不得超過其編制員額15%。也就是說,目前非職業外交官上限是9人,三讀條文通過後,可增加至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