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種號稱「波波球」的發光氣球在新北耶誕城、台中市區都可以看見有人在販售,廣受民眾喜愛,不過近日有攤商販售灌入氫氣的發光氣球,不慎爆炸傷及消費者,台中市政府經發局與消保官、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台中分局20日前往柳川檢查流動攤商,並未發現灌氫氣的氣球商品,但數家攤商販售的發光氣球並未符合商品檢驗法的規定。

經發局指出,此次檢查未發現灌氫氣情形,數家攤商皆以灌空氣為主,但多未經出廠檢驗,無張貼檢驗標識,明顯違反商品檢驗法規定,標準檢驗局台中分局配合執行檢查人員並作成檢查紀錄,當場勸導攤商不得販售,但基於源頭管理為標準檢驗局主政事項,後續將持續追查源頭供應商,以確保產品合法銷售,保護消費者安全。

經發局表示,依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說明,發光氣球(俗稱波波球)被歸為玩具類商品,屬公告應施檢驗商品,符合檢驗標準CNS 4797「玩具安全-第1部:可燃性」規定,「玩具不得含有易燃氣體、極度易燃液體、高度易燃液體、易燃液體及易燃膠體」的規範,並張貼檢驗標識,才能出廠販售。

 

 

 

 

台中市政府經發局與消保官、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台中分局等前往柳川檢查流動攤商,並未發現灌氫氣的氣球商品。   圖:台中市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