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涉入浩鼎案的前中研院翁啟惠,遭地檢署依貪污罪起訴,上週傳喚前中研院公共事務組技轉承辦人陳淑貞出庭作證。翁啟惠今 (20) 日開庭,他也發表聲明指出「我沒有涉入技轉事務是事實,真相只有越釐越清。」

翁啟惠在聲明中表示,關於浩鼎關係企業潤雅取得材料測試一事,浩鼎本來就跟中研院有產學合作,中研院研究出來的智產權浩鼎優先取得,因為出資者是浩鼎。而對於移轉合約尚未向上簽決,便逕自移交之事。翁澄清,先支付的2.3克材料,並不是議定中指的10克材料,而是吳宗益博士所主持的產學合作約定交付成果給出資方(浩鼎)測試用的,且吳宗益博士先交付幾克皆有收據。後來智財處將它併入十克材料移轉合約中,且不是由他私下交付。

翁啟惠強調,依照規定,創作人有權決定是否有償或無償交材料給有興趣的廠商測試,以提高對方對技轉的興趣,對於没有合作的廠商亦可以提供。浩鼎本就有優先權取得技轉權,在中研院公告由浩鼎委託研究的專利技術後,也只有浩鼎關係企業潤雅來談。並非檢察官或法官說的不止一家。

翁聲明指出,技轉之事皆是智財處及吳宗益博士的決定,他從未以院長身分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