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罷法門檻下修後第一個罷免案,立委黃國昌罷免案以48千多同意票,離罷免門檻63,888票差了15千票失敗。但對黃國昌而言,這也是個警惕,畢竟在寒流來襲、天氣陰冷下,還是有一定數目的選民出來投票反對他,這會是一個他從政的警惕。

這次罷免有幾個因素,首先出來罷免的選民裡,有一部份是因循藍綠因素投票的。也就是在上次李慶華的68千多票裡,這是罷免黃國昌的主要社會基礎。

其次,同婚議題也是這次罷免的動員力量之一。以反同為主的安定力量,不管在連署、罷免動員都展現驚人的實力,過程中雖然發生靈糧牧師疑似假借選委會進行電話催票,但還是產生一定的效果。顯示反同如果被動員起來,是具有一定的能動量的。

第三,罷免的制度設計也是值得關切。以最近一次、選罷法門檻還沒下修的2015年蔡正元罷免案為例,當初總投票人數為79303人,同意票為76737人,不同意票2196人,無效票370人,投票率為24.98%,罷免案遭否決。這次黃國昌的罷免則是同意票近49千票、不同意票21千多票,投票率約28%。換句話說,罷免的群眾被動員出來投票的比例,顯然比反對的高上許多。這場遊戲規則的可行性,將會受到質疑。

更重要的是,不管喜不喜歡罷免制度,這次罷免案尤其在綠營內部出現了一股不小的聲音,質疑罷免是靠仇恨、是靠民粹。好像選民賦予政客權力是天經地義的,但要收回卻被指責為民粹動員。這種對於民主的質疑、對於人民智慧的蔑視,也許會是台灣民主發展的隱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