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元旦起,台鐵原將推出新的《旅客運送契約》,規定旅客到站後,應於10分鐘內出站,若無正當理由,台鐵可加收起碼里程票價15元。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6)日質詢時,多位立委認為該政策不妥,連交通部長賀陳旦也直言,這樣做確實有點太嚴格。台鐵局今(7)日檢討後,確定暫緩實施。

台鐵局新訂「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旅客運送契約」,原定旅客到站後10分鐘內應出站的規定,台鐵局長鹿潔身表示,由於新擬的《旅客運送契約》公布後有爭議,而相比其他交通系統,也沒訂得那麼嚴格。此外,有現場人員反應「執行困難」,可能反而會造成現場人員與旅客的糾紛,因此討論後,覺得實務上做不到,應該改以宣導,決定暫緩實施。

台鐵原本昨天先表示,在實施的前3個月會以勸導為主,不會開罰,之後再檢討,今天則確定拍板暫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