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總處統計,全台43.1萬失業人口中,約16.8萬人曾獲工作機會,當中4成6覺得「待遇太低」而不就業;而26.3萬未有工作機會者,主要困難是待遇不符期望及找不到想做職業。

行政院主計總處固定於每年5月進行「人力運用調查統計」,避免季節性因素,如畢業潮、農曆年期間的影響,並在今天公布民國106年的統計結果。

主計總處統計,今年5月失業人數為43.1萬人,在找尋工作過程,曾遇有工作機會者計16.8 萬人或占39.06%,未就業原因以「待遇太低」占46.08%最多。

據資料,其餘未曾遇有工作機會者26.3萬人,尋職遭遇的主要困難以「待遇不符期望」及「找不到想要做的職業類別」分占25.98%及25.64%居多,「專長技能(含證照資格)不合」者也占21.31%。

而這些失業者找尋工作期間生活費用主要來源,主計總處統計,以「靠原有儲蓄」及「由家庭支持」分占57.88%及41.05%居多。

如果就性別觀察,男、女兩性都以「靠原有儲蓄」比率最高,分別占62.11%及51.58%,「由家庭支持」分別占 36.90%及47.25%。

主計總處分析,如果是從年齡層觀察,15到24歲者「由家庭支持」占67.18%,25到44歲者以「靠原有儲蓄」占62.03%最高,45歲以上者也以「靠原有儲蓄」占77.69%最高,「靠失業給付或其他政府失業輔助津貼」占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