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O工作者李明哲中國政府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名重判5年,多個民間社團組成的李明哲救援大隊今(28)日在蔡瑞月舞蹈社舉行記者會,要求中國政府應立即釋放李明哲外,並批評蔡政府太軟弱,應硬起來捍衛國人的基本權利。

「和和平言論無罪立刻釋放李明哲蔡政府應強烈抗議捍衛國人基本權利」民間社團由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率領高喊口號。

民間社團表示,李明哲案從拘押、逮捕到開庭、宣判的過程,處處不符合國際人權標準,甚至違反中國自己的刑事訴訟法。最重要的,作為首位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台灣人,起訴書上李明哲的「犯罪事實」,完全是他在台灣透過網路所發表的言論。中國對於非其國民在境外網路言論進行逮捕與定罪,顯然逾越其司法管轄權。就像「一個德國人在德國上網,也不可能因為他到台灣就把」。對於與李明哲同案的彭宇華,雖是中國公民,但遭到重判七年,救援大隊也表達遺憾。

民間社團要求,蔡政府應該要用更高規格表達抗議與不滿。總統府民進黨今天這樣發表的聲明是不夠的。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說,李明哲是第一個台灣人被以境外人士犯罪行為被審判;中國把其司法管轄權無限的延伸到台灣,法務部或蔡政府都應該強烈表達抗議。否則所有ptt上的鄉民,那怕只要批評中國都可能涉及顛覆國家罪名。

高榮志表示,李明哲被捕,為什麼中國政府沒有依據兩岸司法互助協議通報,法務部也應該要表達抗議。當李明哲被審判時,法務部也應該要出來強烈譴責,這個審判過程不符合所謂的法庭。也就是如果「那個辯護如果是空的」,那個審判程序應該被否認。

高榮志呼籲,中國政府在李明哲被監禁時能符合一些最基本的原則。他說,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可以讓李明哲徒刑在台灣執行。希望蔡政府硬起來向中國提出這樣的要求。

至於中國是否可能釋放李明哲,高榮志表示,它應該會執行一段時間才可能釋放。當然如果真的李明哲被移到台灣執行,也要看蔡政府是否真的去執行。

台灣教授協會會長林秀幸表示,這次看到中國政府擴權、台灣政府噤聲。台灣人從此會問,他在中國的保障在哪,他在台灣還有言論自由嗎?這也告訴國人,「面對中國我們國家不會保護你台灣政府是噤聲的」。

林秀幸說,國人可以兩種選擇,一、遵守中國法律並且在台灣就要遵守如同回到白色恐怖時代;國人因此要付出的代價是重大的,因為言論自由是民主生活的基石,這樣的恐懼將持續侵蝕台灣在政治經濟文化種種持續進步的社會生活;第二個選項是從此不到中國、香港、澳門的等地;脫離中國經濟上不再依賴它,走出台灣自己的路,並且朝向被國際承認的國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