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海洋局長王端仁針對親屬帳戶內有數十萬元款項指出,該筆款項的來源為是他父親的儲蓄保險金,期滿領回後交予他妹妹投資,後為支應他個人結婚相關費用,而存入他母親的帳戶,並非不法所得。

雄檢昨天大規模約談王端仁等22人,其中傳出王端仁親屬帳戶內疑有數10萬元來源不明款項,檢調正了解這筆資金用途和金流,王端仁今天透過高雄市新聞局提出聲明,釐清這筆資金用途和金流。

聲明中指出,該筆款項的來源是他父親投資的人壽儲蓄保險金,20年期滿可領回60萬元,而在期滿後,他父母交由他妹妹管理運用;而為支應他個人在2015年10月9日結婚所須費用,由他妹妹提領30萬元給他母親,其中5萬元為家中的裝潢預備金,其餘的25萬元則在2015年7月24日存入他母親帳戶。

王端仁說,他2015年8月11日就任海洋局長,因此該筆款項在就職之前就存在,並非不法所得,僅是一般家庭以有限的所得餘款、積沙成塔的人壽儲蓄保險,並在期滿領回後,以父母的心意及責任、給予將成家立業兒女的協助而已。

雄檢和廉政署昨天指揮調查局南機組,傳喚漁業署現任、前任署長陳添壽、蔡日曜、高市前海洋局長王端仁,以及承辦興達港標租案官員共22人,7名列嫌疑人,漏夜經檢察官複訊,今晨3點前,包括王端仁、陳慶男父子、簡良鑑、海洋局陳姓官員等人,都獲無保請回。 

檢調人員因發現王的家屬帳戶有一筆近卅萬元可疑款項,必須釐清來源和名目,王解釋錢是父親的保險金,且在他尚未擔任海洋局長前就有,他接受檢方複訊,直到今天凌晨2點49分才結束,獲檢方無保請回。

檢廉指揮南機組昨天搜索海洋局和王的住處,針對分案有無包庇慶富取得興達港造船廠區用地,調查有無違失和圖利,僅2名證人未到,王端仁被檢方列為被告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