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陳悅記於今 (19) 日召開年度派下員大會,會中決議成立古蹟修復委員會,讓因文資爭議而破敗多年的古宅,出現了一線生機。

陳悅記派下大會中,由派下員重新授權選任出陳悅記祖宅古蹟修復再利用組織委員會,加速祖宅搶修計畫,讓祖宅能在修復前能得到妥善的保護;家族成員更宣示將積極推動將陳悅記祖宅成為文化部管轄的國定古蹟,期待未來透過中央政府、北市政府與家族共同出力,讓陳悅記祖宅能傳承的台灣傳統文化,成為創造文化資產保存再利用的成功案例。

陳悅記祖宅,乃清代貿易名商陳遜言所建的宅第,建於西元1807年(清嘉慶十二年),至今已有210年的歷史,由兩座閩南四合院雙拼構成,縱深有五進之多,是台北市內現存規模最大的古民居之一。

陳遜言四子陳維英為清末知名教育家,曾赴福州擔任教諭,並被延攬至北京擔任咸豐皇帝的老師與在國史館任職,也讓陳悅記祖宅又有老師府之稱。

1985年,陳悅記祖宅被指定為直轄市第三級古蹟,因早期古蹟保存意識不健全,導致年久失修,由台北市政府主導進行古蹟修復再利用,透過陳悅記家族出售祖宅容積取得資金,由北市文化局主導古蹟修復工程。

在2007年開始的整修工程中,陳悅記家族成員、曾創辦大龍峒文史工作室的文化資產研究學者陳應宗,發現由北市政府所主導的修復再利用工程,在缺乏文化資產保存法的監督下,古物遭損壞、失竊;同時由於修復團隊對陳悅記家族的歷史未盡完整的調查,曾一度規劃為李天祿布袋戲文物館,陳應宗對於家族資產被不當使用,展開與北市政府的訴訟。

為期十年的訴訟於2017年判市府敗訴,北市政府要返還陳悅記家族當年被出售的祖宅容積,同時2016年文化資產保存法與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等法條也已三讀通過,將為私有古蹟修復再利用提供法律上的保障。

台北市政府所主導的修復再利用工程,在缺乏文化資產保存法的監督下,造成了古物損壞、失竊等。   圖:陳悅記家族/提供

陳遜言四子陳維英為清末知名教育家,曾赴福州擔任教諭,並被延攬至北京擔任咸豐皇帝的老師與在國史館任職,也讓陳悅記祖宅又有老師府之稱。   圖:陳悅記家族/提供

建於西元1807年(清嘉慶十二年),至今已有210年的歷史,由兩座閩南四合院雙拼構成,縱深有五進之多,是台北市內現存規模最大的古民居之一。   圖:陳悅記家族/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