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媒體報導「國防部挪用三軍武器預算湊24億元給慶富係受高層施壓」,國防部今(14)日表示,獵雷艦第三期部分款項以「管制預算」支應是依法辦理,符合預算調控支用規範,絕無不法及不當挪用。

國防部今晚發布新聞稿表示,海軍獵雷艦案第三期為船殼脫模,慶富公司於105年9月27日完成,經海軍審查符合合約付款要件,應給付款項24億2085萬元,其中海軍檢討調整13億6160萬元,不足10億5925萬元呈報國防部協處。

國防部表示,依政府採購法第73條之1,此案屬已完成驗收應付款,國防部即協助檢討同一分支計畫內,陸軍通用直升機軍購案款4億5000萬元及「管制預算」6億925萬元支應。

國防部指出,有關「管制預算」運用,是依「預算法」訂頒「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調整管制作業規定」,獵雷艦第三期部分款項以「管制預算」支應,不僅依法辦理,並符合預算調控支用規範,也是行之有年的作法,絕無不法及不當挪用,也無外界報導「國防部受高層施壓撥款」。

國防部指出,海軍獵雷艦106年度預算38億8136萬元遭立法院決議凍結1/10(3億8000萬元),此一款項迄今未獲同意解凍,預算仍管制未動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