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文化局文資審議委員會今(13日)天經過冗長的討論後,經委員會達成共識確認溫州街22巷4號(俞大維故居)具有文資身分後,接著進行了「市定古蹟」身份投票後,接著由在場11位委員進行「市定古蹟」投票,結果以16票同意、五票不同意,確定溫州街22巷4號為市定古蹟,並決議提報國定古蹟外,為了文資保存可以走得長久,將採取彈性保留。

台北市文化局副局長田瑋表示,俞大維故居確定指定為市定古蹟後,文化局會草擬俞大維故居移動計畫,未來由台灣大學依法報請教育部,再由教育部決定是否報請文化部審議。但是他表示,今天這樣的投票結果,文化局將進行後續與業者訴送與補償的準備,但業者依法仍可以獲得容積的獎勵。至於未來市地古蹟是否可以基地內移動,將由文化部審議決定。

台北文資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鄧家基,也在委員投票前表示,整個投票過程採取公開透過的過程,不會有所偏頗,也呼籲,這樣的過程,必須拜托相關結果不管如何,但不要再給專業委員一些責難。而今天俞大維故居案在審議過程時間冗長,除了讓提報人、陳情人和都更業者充分發言外,文資委員蘇瑛敏在舉行投票前,特別提出都發局長林洲民要不要迴避?但都發局長林洲民表示都發局本身並沒有參與都更,並沒有所謂的利益衝突的問題,而且法制局也認為沒有利害衝突的問題,不需要利益迴避。

都發局長林洲 民並在文資審議委員會中表示,並提出俞大維故居可以採取基地內移動方式創造雙贏。會中多位委員呼應都發局的看法,俞大維故居可以在同一個基地作移動,例如大稻埕教會都移動了八公尺,在基地轉個角度,技術上不會有問題,因為俞大維故局是日式建物基地不會很深,移動對提報人和業者雙方都有利,讓俞大維故居有古蹟身份,又有容積移轉獎勵,對台北市也是精典成功案例,如果中央有足夠經費補助會是成功的案例,蔡元良委員則認為,俞案的關鍵在於尋求文化資產雙贏。,
米復國也同意基地內移動,事實上在新生北和中山北就有一棟移動成功案例,而李斌委員大稻埕也有移動的案例,王惠君委員除了支持移動外,也可以回復原有的內部空間。

都發局長林洲民表示,都發局並未參與都更,沒有需要利益迴避。   圖:陳香蘭/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