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今 (8) 日針對前總統府秘書長羅智強高雄巨蛋一事,發布聲明強調,高雄巨蛋已經過檢調單位的調查,一切公開透明、經得起檢驗,呼籲勿以惡意的政治操作,抹黑高雄,試圖轉移焦點,市府並列舉高雄巨蛋的開發過程與效益,希望釐清錯誤訊息。

市府表示,高雄巨蛋是成功的民間促參案,除了為高雄市省下至少29億元的體育館建設支出外,每年也不需要為了維持場館營運而需耗費巨資。市府說,特定人士不應為了轉移焦點,便以惡意的政治操作抹黑高雄、抹黑成功的民間促參案,若因此影響台灣的整體投資環境、或阻礙了台灣的經濟發展。 

市府指出,當年高雄巨蛋周邊是一片菱角田,沒有任何商業活動,在區位條件上與位於精華地段的台北大巨蛋完全不同;高雄巨蛋在91年招商時即無規定權利金額度,契約並未變更,同時高雄巨蛋已為週遭區域的發展帶來極大的正面效益。

市府還說,無論是高雄市的經濟環境,或是高雄巨蛋的區位條件都與位於精華地段的台北大巨蛋完全不同,開發之初週邊屬於高雄發展的邊陲,全案財務計畫未具完全自償能力,因此中央政府及高市府依據促參法第29條規定,由主辦機關補貼或投資其建設之一部,補助上限及程序皆符合相關法令規定。

在權利金部分,市府指出,高雄巨蛋於91年招商時無規定權利金額度,申請人投標時於權利金報價單填入開發經營權利金報價即是為零,並沒有變更契約的情形;再者,促參法及其相關法規並未規範權利金之計收額度與方式,係由整體財務計畫之觀點予以統籌考量,視個案財務可行性決定。高雄巨蛋財務計畫既經評估自償率不足,因此當時即未訂定權利金之收取機制。

除此,市府以對比高雄巨蛋週邊93年與106年公告土地現值,平均現值由每平方公尺6萬6000元成長至25萬元左右,高雄巨蛋除了確實帶動北高雄的發展外,也讓政府得以撙節開支並獲得稅額收入,是雙贏成功的民間促參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