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立法委員陳明文在立法院質疑嘉義縣馬稠後產業園區二期開發,土地尚未向台糖公司取得,嘉義縣府每月卻付款給專案管理公司(PCM)兩、三百萬元一事,嘉義縣長張花冠今天鄭重澄清指出,陳明文所說完全是抹黑,縣府依法與專案管理公司簽約,因廠商尚未達到付款條件,至今並未付款一毛錢,絕無每月付款兩、三百萬元一事。

張花冠並抨擊陳明文竟不為嘉義縣爭取改變台糖公司「只租不售」政策,反而抹黑嘉義縣府,「陳明文有盡到嘉義縣前縣長和嘉義縣立委的責任嗎?」

嘉義縣府表示,基於過往執行大埔美一期、二期及馬稠後一期之執行經驗,於環評書件及開發細部計畫已有相當程度的審查進展之際(環評已通過、開發計畫將送區委會大會審議),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先行公開評選專案管理公司(PCM)協助縣府擬訂開發商甄選文件、開發商資格審查、擬定開發時程及解決可能遭遇問題與研擬對策等相關業務。

馬稠後產業園區二期開發總顧問PCM於106年2月17日決標,106年3月23日簽約,總經費為8563萬元。此案勞務契約中明載相關費用給付與契約終止規定,目前因勞務廠商尚未達到付款要件,故縣府尚未付款予廠商。

另,契約中並明定另如開發案不能於1年內完成開發商簽約程序,縣府僅需負擔整體勞務費用千分之五的費用(約40餘萬),如1年後不能完成開發商簽約程序,亦只需負擔整體勞務費用百分之一的費用(約80餘萬)。

張花冠表示,馬稠後園區於89年4月即經經濟部同意編定為工業區,縣府105年11月收到台糖公司針對「嘉義縣馬稠後產業園區開發計畫變更暨後期開發細部計畫」函文,該公司同意優先以合作開發模式提供土地;但今年3月台糖公司政策突然大轉彎,改為「只租不售」,但此方式不利開發,縣府目前正積極向中央政府及台糖公司協商,而園區水、電供應問題,台電、水公司都已同意解決。

張花冠說,陳明文身為嘉義縣立委,應向台糖公司協助解決土地開發問題,為嘉義縣民爭取建設,而不是用莫須有的罪名抹黑嘉義縣政府。

嘉義縣長張花冠今天在議會出示台糖公函,指陳明文在立法院抹黑嘉義縣政府。   嘉義縣政府/提供

嘉義縣長張花冠出示台糖公函,指陳明文在立法院抹黑嘉義縣政府。   嘉義縣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