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林淑芬今 (15) 日稍早在臉書上呼籲內閣,針對預定下周四審查的「外國專業人才及延攬故法草案」(攬才法),須注意外國新鮮人以實習生名義來台,用極低薪與國內年輕人競爭的問題,如此恐造成台灣白領人才外流問題嚴重惡化,對此林淑芬希望刪除草案中第二十條開放外國畢業兩年內人才來台實習的規定。

林淑芬表示,目前經濟部和金管會已經證實,台灣現在絕大多數的外國籍實習生所領到的「實習津貼」僅接近基本工資,而且中央主管機關僅就形式上書審,勞動條件皆由實習單位與外籍學生自行約定金額與時數,未設有實習訪視或受理申訴機制,若有假實習真工作的情形,主管機關無法及時掌握。遑論開放大量外國實習生後,主管機關亦無力管理。

國發會主委陳美伶對此曾多次表示攬才法是參考美國鼓勵外籍實習生至企業實習的政策,但陳淑芬認為,即使美國廣納人才仍設計有防弊的機制,防止企業濫用實習,因此台灣政策不能只抄半套,實習的認定必須要回歸主關機關勞動部認定的指導原則,為爭議的案件做最後定奪,利實習生不能取代正式員工、企業提供培訓、實習生利益為主等。

陳淑芬表示國內仍有每月領不要3萬的受雇者191萬人,青年學子畢業後遭到外國低價實習生競爭,在沒有防弊機制和國內就業衝擊評估的配套方案下,不該貿然開放外國畢業兩年內新鮮人來台實習。呼籲政府如過真的有服務產業的壓力,應設定總額管制,並說明如何盤點國內產業需要和需求是真是假,通過立法院審查後才可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