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新北市瑞芳區的員山子分洪道今年8月初因人員疏失造成漏油水汙染。汙染期間瑞芳地區一度停水,且事後清潔及修整費用,更高達5000萬元。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於今 (11) 日通過並公布監委高鳳仙提案,糾正經濟部水利署及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監委高鳳仙說,1048月員山子分洪管理中心漏油污染基隆河員山淨水場自來水,致瑞芳地區1萬餘用戶停水近5日,嚴重影響民眾之健康、用水及作息,水利署第十河川局、台水公司管理及監督廠商履約不周,求償不利,致國庫損失5,000餘萬元,故予以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