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竹北市民代表會主席林啟賢涉找人頭盜領代表會臨時員薪資,新竹地檢署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林男涉犯貪污與偽造文書等罪,有逃亡、串證之虞,法院今天凌晨裁定羈押禁見。

新竹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檢察官偵辦發現,林啟賢涉嫌於民國105年2至5月間,聘僱一名溫姓男子為代表會臨時員,2人共謀詐取臨時員薪資,共計新台幣7萬餘元。

新竹地檢署新聞稿指出,林啟賢明知溫男並未實際從事代表會臨時員之職務,竟指示溫男偽簽上班日簽到退紀錄,讓代表會出納、會計人員誤信後,按月核撥薪資給溫男,溫男領得薪資後再全數經人轉交林啟賢。

新竹地檢署表示,檢察官邱志平21日傳喚林啟賢等嫌疑人及相關證人到案說明,其中溫男訊後以新台幣3萬元交保,但林啟賢卻拒絕到案,企圖出境逃逸,所幸調查局新竹縣調查站調查官及時於昨天持拘票在桃園機場出境櫃台前將林啟賢拘提到案。

新竹地檢署表示,檢察官訊後,認為林啟賢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詐取財物及刑法之偽造文書等罪嫌,嫌疑重大,屬有期徒刑7年以上之重罪,且認為林啟賢有逃亡及串證之虞,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今天凌晨裁准收押。

法務部調查局人員指出,林啟賢昨天上午6時抵達桃園國際機場,欲搭乘7時10分飛往新加坡班機離境。新竹縣調查站與桃園市調查處機場站調查官,持拘票在機場第一航廈移民署查驗櫃台前拘提林男,及時防範離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