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長庚醫院子宮鏡檢查施做有不合理處,健保署長李伯璋今天說,調查發現其他醫院如台大新光等,也有醫師執行子宮鏡偏多,將調病歷了解狀況。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上午舉行記者會公布林口長庚醫院被投訴濫用子宮鏡檢查的初步調查結果,發現林口長庚近3年婦產科病人平均就醫次數、鏡檢執行率高於同儕值。健保署邀請婦產科專業醫師進行病歷抽審初審及複審後,404件有291件被認定核減,核減率72%,將可追回健保給付59萬點。

李伯璋說,事涉高度醫療專業,需請專業醫師審慎審查,依病歷所見都確有執行子宮鏡檢查,沒有發現虛報,但部分案件有不合理處,林口長庚應說明相關情形,若有疑義,將全面清查及追扣2年內不符健保給付費用。

至於林口長庚子宮鏡核減率高,卻只能追回59萬點給付;李伯璋說,這筆錢根本沒什麼,「但名聲是無價的」,醫院的醫療處置應考慮病人最大利益來執行必要醫療行為。

此外,調查結果發現,從婦產科門診病人接受鏡檢的比率來看,各醫學中心的平均受檢率為3.35%,林口長庚比率為10.5%。

健保署以每季執行1次子宮鏡檢查為標準,近3年接受重複鏡檢逾12次以上的病人進行歸戶,發現共有5名病人,分散於林口長庚(4人)、台大(1人),其中林口長庚一名病患累計3年共接受25次鏡檢。經過專家審核後,認為有20次屬於非必要檢查而進行核刪。

根據健保署提供的資料顯示,從103年到105年醫師申報子宮鏡檢查合計超過500次且執行率高於3.35%的醫師共有20名。其中14名在林口長庚,台大醫院2名,新光醫院、高雄長庚、國泰醫院和奇美醫院各1名。

李伯璋說,針對這些申報量高的醫院和醫師,健保署都有掌握,事涉專業,攸關民眾就醫,這部分健保署當然會了解醫療行為是否合理,會把醫師執行的病歷都調出來做病歷審查。

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閔照則說,這些子宮鏡檢做比較多的個案,可能都是嚴重子宮沾黏,必須反覆追蹤。以醫學會的立場,醫療處置以病人安全和結果為重要,沒辦法設定做幾次才合理。

黃閔照說,有些醫師申報的量多,可能跟有些人專做子宮鏡檢查,量本來就會大一點,但林口長庚的問題是普遍性的,應先解決林口長庚,再審視其他醫院個別醫師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