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黑白集今(5)日以「一個代價五億元的奧步」為題評論台中市BRT機電系統仲裁結果,台中市政府上午回應指出,仲裁結果是指市府應在契約總額5億元中,給付最後工程尾款1.8億元,並非額外賠付;而市府要求系統功能正常才支付尾款,是避免政府預算浪費,盼各界及媒體評論者明察事實,勿以不實資訊以訛傳訛。

這篇評論今天一大早在台中市藍營民代的群組上就已傳遍,內容有提到「市府大敗」、「林佳龍挨第三記巴掌」、「市府豈能認賠殺出?」、「痛打BRT只是選戰奧步。市府上午發布新聞中指出,媒體評論誤稱市府在本案中「認賠殺出」。

市府交通局王義川表示,媒體評論不應刻意隱藏事實,忽略「未驗收、先啟用」造成的傷害而不論,更不該隨部分民代起舞造謠。至於監察院之糾正案,亦直指前市府規劃不當,而「廢除假BRT促成藍線捷運核定」亦為交通部審查會之意見,盼媒體評論及各界不應以不實或片面的資訊混淆視聽。

王義川說指出,此案源自於前市府設計了無法達到BRT國際標準的機電系統,在2014年中,也就是市長選舉前數月,倉促讓未達標準的「假BRT」未驗收就啟用,不僅造成廠商與市府間的紛爭拖延數年,更導致身為市區重要幹道的台灣大道嚴重壅塞、事故頻傳,釀起民怨。

市府指出,媒體評論誤指「廢了BRT,仲裁結果市府大敗,必須支付1.8億元…,選民則成了付錢的傻子」云云。王義川指出,由於前市府已與機電廠商簽訂金額5億元的契約,且已給付3.2億元,市府努力爭取市府與市民的權益,要求系統功能正常才支付尾款1.8億元,避免政府預算浪費。

王義川說,這次仲裁結果要求市府給付工程尾款1.8億元,並非額外賠付,市府不會、也不能追加預算,收拾前市府留下的「假BRT」,要讓市庫損失控制在前市府簽約的5億元額度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