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屏東百年竹塹古厝所有權人後人之一的張洧濟於全國文化會議發言尋求援助一事,屏東縣文化處副處長曾龍陽在屏東公共論壇臉書貼文回應表示,部分與事實有所出入,曾龍陽表示,古厝已登錄為歷史建築,保存無虞,亦無怪手將拆除情事,不知為何張洧濟一再扭曲,指稱怪手層強拆古厝,並以"抱著孩子衝出家門"聳動文字來誤導,抱著幼兒於怪手前拍照,實是最糟的錯誤示範,社會應予以譴責。

曾龍陽還指出,張家古厝周圍的竹塹(竹林)在2016年審議時,因「不符合指定、登錄要件」未獲指定為歷史建築,目前重新提報「文化景觀」,尚在文資審議程序,為維護現場安全,已請當地警察局,配合派員巡視,屏東縣政府亦隨時監管中。並將於9月7日召開公聽會,並於106年9月11日召開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審議。

恆春張家古厝有140年歷史,是全台首座登錄為歷史建築的「恆春厝」,古厝外圍的竹塹,不在登錄範圍,鄰旁地主要求辦理重劃,把部分的竹塹拆掉,張家後代之一張洧齊認為,具有防禦性、防風性、防高熱並兼具風土地方性的竹塹應該要保留,所以要爭取、列作文化景觀,文資委員8月3日到場會勘,聲援重劃人士王精誠不認為具防禦性,他表示,何謂防禦型竹塹,真正的防禦型你,應該四周都圍起來,只圍這邊,那邊都不用防禦嗎?張家古厝基地旁的黃姓、陳姓地主,及張家古厝部分土地持有人,面對張洧齊等人申請歷建和文化景觀的主張,要把他們的土地及權益劃為文化景觀保留地,深感到錯愕及無奈,也在縣議員陳文弘陪同下,也舉板抗議「反對私有土地雜竹林列為文資、抗議玩弄文資法」。

至於怪手何來?屏東縣府表示,張家古厝鄰地地主申請土地鑑界,鄰地地主認為竹塹侵佔到他私人的土地,基於鑑界需求,申請人必需進行周邊雜物清理,才有辦法進行鑑界,並無怪手要拆除古厝或竹塹的情事。因此,屏東縣文化處副處長曾龍陽在屏東公共論壇臉書貼出五點聲明指出,不知為何張洧濟一再扭曲,指稱怪手強拆古厝,以"抱著孩子衝出家門"聳動文字來誤導,抱著幼兒於怪手前拍照,說是擋怪手加上拍攝照片傳播,曾龍陽斥張洧齊,是最糟的錯誤示範。

曾龍陽貼文如下:

有關張洧齊先生 近日於網站公開表示意見後,又於全國文化會議發言,部分與事實有所出入,唯恐民眾誤解,縣府文化處特說明如下:

一、有關客家電視台於106.8.30傍晚借恆春鎮公所召集錄製村民大會節目,提到竹塹保存現場無反對意見乙節,經查現場當時並無涉及本案之地主所有權人到場,故並非無反對意見,未來有關本案之地主意見,仍應給與尊重。

二、因為屏東縣政府尊重憲法對於私有財產的優先保護地位,對於任何文化資產提報案件,只要涉及私有財產事項,均採取審慎的態度,依規定辦理文資程序,避免因價值差異,造成權益受損與立場矛盾衝突情形。

三、有關文化資產之指定或登錄之權利、義務關係,屏東縣政府均隨時提供文化資產所有人專業諮詢,並且已回應本案大部分私有土地所有權人的來電詢問,惟有關價值指認與文資判定屬文資審議委員會權責,審議之前,本府無可置喙之處。

四、張洧齊先生於文化會議所提百年古厝,屏東縣政府已於2016年依審議程序登錄為歷史建築,一直保存無虞,亦無怪手將拆除情事,不知為何他一再扭曲強調怪手層強拆古厝,以"抱著孩子衝出家門"聳動文字來誤導,抱著幼兒於怪手前拍照說是擋怪手加上拍攝照片傳播,實是最糟的錯誤示範,社會應予以譴責。

五、另有關張家古厝竹塹在2016年審議時因「不符合指定、登錄要件」未獲指定為歷史建築,目前重新提報「文化景觀」,本案尚在文資審議程序進行階段,為維護現場安全已請當地警察局配合派員巡視,屏東縣政府亦隨時監管中。

屏東縣政府再次重申對文化資產之重視與堅持,惟本案顧及佔大部分私有土地所有權人之權益,除依法定程序啟動審議程序外,為聽取社會大眾對本案之意見,將於106年9月7日召開公聽會,並於106年9月11日召開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

屏東縣文化處副處長曾龍陽表示,客家電視台於106.8.30傍晚借恆春鎮公所召集錄製村民大會節目,提到竹塹保存現場無反對意見乙節,經查現場當時並無涉及本案之地主所有權人到場,故並非無反對意見,未來有關本案之地主意見,仍應給與尊重。   圖:翻攝自恆春古厝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