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與BRT機電廠商履約爭議仲裁,市府需給付1.8億元給廠商,市府宣稱不會在契約金額外給付廠商任何費用,國民黨台中市議會黨團今(30)日上午舉行記者會,痛批林佳龍團隊根本是詐騙集團,要求林佳龍道歉、交通局長王義川下台。

交通局長王義川回應表示,會勇於承擔前市府BRT遺留問題,但不會照辦,會依原契約與廠商協商,並且重申不多付任何費用。

台中市議會國民黨團書記長李中說,台中市政府與機電廠商的BRT履約爭議仲裁案判決已經出爐,內容指出林佳龍上任對BRT系統處置的三項「故意」:包括「故意遲不驗收」、「故意關閉系統設備」、「故意放任設備損壞」,使仲裁結果判定市府總共要給付1億8千萬餘元給廠商。

李中表示,市府把責任推給前朝,指BRT於103年8月試營運時,前市府即先行使用機電設備,衍生後續設備維護保管權責的爭議。李中指出,合約中本來就規定在試營運期間可以先行使用,不會影響日後的驗收。國民黨團執行長顏莉敏指出,林佳龍上任後很多建設都有政治考量,BRT被廢除就是最明顯的例子,根據仲裁書內容明白指出,廠商提出仲裁乃因為104年7月31日專管監造單位已認定竣工,但市府卻遲至105年9月22日才辦理初驗,期間空窗期達一年多,顯然不合常理。此外,交通局於104年12月17日會同機電廠商、專管及監造單位,眾人確認車站及行控中心的系統設備皆可正常運作後,交通局逕自要求關機,導致105年9月辦理初驗時,因長期關機、沒有管理養護等原因而發生系統設備損壞故障,仲裁庭認為責任不在廠商,而在台中市政府。

國民黨團指出,林佳龍的三項故意導致BRT系統能完備而未完備,能改善而無法改善,對照104年3月〈BRT總體檢小組報告〉中,交通局內部建議「應維持BRT系統原狀並改善之」的專業評估,林佳龍市府顯然政治凌駕專業,故意讓BRT系統無法運作,趁勢抹黑台中BRT,根本是「栽贓嫁禍」的大騙局!

台中市交通局長王義川重申,當年BRT匆促上路雖導致許多難解情形,但新市府上任後勇於面對問題,並逐一解決問題,使得優化公車系統發揮穩定服務品質。市府尊重仲裁結果,但會在原契約金額範圍內與廠商繼續協商,不多付任何費用。若協商不成,則不排除進入司法訴訟,還可使用的機電設備也將充分運用,不會浪費任何市府資源。

王義川說,國民黨團指市府「故意」的說法與事實完全不符。前市府推動BRT藍線許多設備根本還沒完工就趕著上路,因此包括機電系統在內的許多設備確實都未達驗收標準就啟用,才導致後續無法驗收情形。新市府上任後,勇於面對問題,也努力解決問題。不過,機電設備部分因廠商仍認為權利受損,與市府進入仲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