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衛生局今 (28) 日發出聲明,指出26日接獲食藥署通知,台南市、嘉義縣畜牧場,經農委會驗出殘留芬普尼,雞蛋已流入苗栗縣 2 家早餐店、1 家蛋行。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隨後前往查核流向,以避免蛋品被消費者繼續使用。此次查核結果發現,目前,外縣市的問題雞蛋銷售至苗栗縣的狀況,均屬單一的零星案件。2 家早餐店均為零星採購,1 家蛋行於 8月 23 日自嘉義縣陳適弘畜牧場進貨 1,200 斤,皆未出售。衛生局所查獲的問題雞蛋共約 1,242 公斤,已全數查封,並責令業者退回上游銷毀。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表示,為了釐清此次雞蛋殘留芬普尼事件,農委會日前已經抽驗苗栗縣 25 家雞蛋場,目前,已有 13 家雞場檢驗結果出爐,均通過農委會檢驗合格,另 12 家的檢驗結果尚未出來。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建議民眾,可優先採購苗栗縣內所生產的雞蛋,選購蛋品時, 可認明履歷標章,或先掃描 QR code 查明畜牧場所在;如果購買零售蛋,則詢問店家 是否清楚雞蛋的來源,以優先採購苗栗縣內的雞蛋為佳;而食品業者採購或販售蛋品,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向合格廠商或信譽良好商家採購雞蛋,以落實自主管理,善盡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