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官場貪腐問題嚴重,十九大前許多舊案也紛紛緊鑼密鼓地開庭審理。內蒙古一名廳級官員因濫用職權罪,被控造成國家損失高達人民幣29億元(約新台幣133.4億元),是已被判刑的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周永康造成損失的兩倍。中共總書記習近平近年強力打貪,看來,有時候「蒼蠅」的可怕程度也不輸「老虎」。

據《北京青年報》旗下新媒體政知圈報導,內蒙古鄂爾多斯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前副主任包生榮,去年4月被立案偵查。今年8月24日興安盟中級人民法院針對此案開庭,包生榮被控涉嫌濫用職權、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三罪。

包生榮受賄共計1600餘萬元,但他對中國國庫帶來的損失遠多於此。因其濫用職權造成的重大損失高達29億餘元,細節有待進一步披露。但起訴書中提到,他違規履職,低價轉讓國有資產。

屬最高幹部級別正國級的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周永康,造成的經濟損失是14.86億元,包生榮雖然只是廳級官員,但因濫用職權造成的國家損失,約是周永康的2倍,報導說,這絕對是一個「危害係數」很高的廳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