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訴願會今 (23) 日舉行亞泥礦權展限訴願案的言詞辯論,亞泥表示,礦權展限案是「依法申請」、「依法審查」、「依法核准」,要求該訴願案應回歸法律面審查,不應該受到輿論或陳抗影響。對此,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謝孟羽則在會後指出,若政院仍然不撤回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21條的礦權展限,除了將持續訴訟外,族人也將繼續抗爭行動。依訴願法規定,行政院最晚必須在9月12日前做出亞泥訴願決定。

全台最大、位於太魯閣口的亞泥新城山礦場的礦權在今年11月22日屆滿,但經濟部在礦業法修法之前,僅花了3.5個月就火速完成亞泥20年礦權展限的審核與核發,引發環團及部份立委不滿,居住在亞泥礦場的4名太魯閣族人更在4月向政院提起訴願、要求撤回違法的礦權展限。

行政院訴願委員會今天分別請族人及經濟部針對族人是否有資格向政院提起撤銷經濟部的展限處分、亞泥是否應踐行原基法進行諮商同意權、以及亞泥礦權展限核准20年的裁量是否有瑕疵等進行言詞辯論。

亞泥表示,企業合法的權益應該受到法律保障,否則除了會對企業經營、投資股東產生嚴重不利外,也會造成勞工及原住民失業,影響家庭生計,產生社會問題,盼訴願會依法、秉公審理與決定,讓相關爭議能早日落幕。

謝孟羽則表示,根據礦業法及原基法規定,就應該保障族人權利,族人當然有權利向政院提起訴願,另根據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規定,亞泥是否應踐行原基法,按照法定程序須由原住民族委員會依申請人或部落請求,依職權認定。謝孟羽強調,雖然政院去年曾有協商會議結論認為不用踐行原基法,「但這會議沒有法律效果」,但原民會今天明白指出,亞泥應該要踐行原基法。

因此,謝孟羽指出,如果政院仍不撤回違法的礦權展限,除了將持續提起行政訴訟外,族人也將繼續進行抗爭。